我是华创国际负1楼1021、与1020店铺的业主,两店铺被物业公司出租给晨光文具、新加坡奶茶店正常运营当中。本人购买店铺时与华创国际集团子公司百盛达物业公司签署了承租返租合同。但是数月过去本人咨询承租房租租金不到位的事情缘由,,百盛达物业公司却说这两年卖出的房子不归他们管,但是售楼部却说所有的资料已经交于财务存档,每月的付款都是由物业做计划。两部门在相互推卸责任。现在联系都没有说辞。我投诉1:如果程序返租都不管情况下,那么经营商家的房屋租金费应该直接交给业主我。2:百盛达物业公司按照合同要求补全所欠全部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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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帮我维权申诉,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与业主利益。 内容来自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