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7日电(记者李伟民)万宁公安局万城派出所近日成功处置一起“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万城派出所所长黄文介绍,5月1日晚上,万宁城管局执法人员劝在万城解放路卖水果的刘某芳等人不要占道经营并把水果摊退移到红线以内,遭到刘某芳等人阻挠和抵制,刘某芳等采取漫骂并率先出手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攻击,双方产生肢体冲突。后双方被万城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进行解决。 内容来自dedecm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哪个线上博彩有斗地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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