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交警将于6月初开始重拳整治交通秩序

移动版  2015-12-18 06:23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万宁交警从6月初重拳整治交通秩序

  对城区车辆乱停放和客运车辆乱上落客等现象将严厉查处 内容来自dedecms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钟朝晖大队长等领导经过认真调研,结合我市当前城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混乱、公交车不按站点上落客、乡镇班线客车恣意在城区路段停车上落客等现状,将于6月初开始重拳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对城区车辆乱停放和客运车辆乱上落客等现象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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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城区交通压力越来越大。由于城区道路停泊车位有限,驾驶人意识淡薄随意在路面停车,公交车不按站点上落客、乡镇班线客车恣意在城区路段停车上落客等问题,造成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直接影响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尤其是大中客、货车车体庞大,随意在道路旁停车,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视距,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和公交、客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推进国际旅游岛城市文明建设。交警大队将重拳整治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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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允许大、中型客、货车任何时段在城区道路旁或在人行通道上长时停放。严禁城市公交车在公交站点停车上落客,严禁在没有公交站点的路段停车上落客。乡镇线路班车在始发和终点站上落客,严禁在城区任何路段上落客。普通两轮摩托车、电动助力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在人行通道内车头向外靠人行通道边缘线与该边缘线停放,早上7:00—22:00时段,禁止小型以上汽车、农用车在人行通道内停放;禁止一切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或距公交站点30米路段内停放。

本文来自织梦

  大中型客、货车如有特殊情况确须临时停放的,司机必须到万城交警中队申报说明理由,在交警部门许可后方可临时停放,如未申报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各车主、驾驶员知照。以事项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后,我市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之规定加强管理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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