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逾四成地方财政用于民生

移动版  2016-01-20 06:28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海口5月6日电(记者赖志凯)“做梦都想不到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以后再也不怕刮风下雨了……”今天,海南农垦红田农场职工李线铜搬进了总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新房子。他兴奋地告诉记者,这么好的房子他仅花了3万元,这受益于海南省让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

  据了解,作为人均GDP低于全国水平近20%的经济小省,海南省近年来始终坚持办大民生,财政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众、基层、社会事业等薄弱环节倾斜,省委、省政府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构建让发展成果惠及普通群众的机制。仅2005~2007年,海南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就已累计约252亿元,占同期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44.19%。

  1992年,海南率先实行省级统筹的社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从2005年底开始,海南用两年多时间率先统一了全省城乡教师工资标准,使农村教师人均工资增长幅度近42%。

  从2006年开始,海南省对边远贫困地区和核心生态保护区初中以下学生实施“教育移民”扶贫工程,将8个市县边远贫困村庄的9000多名中小学生搬迁到县城免费就学。同年,海南省提前实现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全覆盖,受益农民达到121.6万人次。 织梦好,好织梦

  今年4月初,海口市政府通过了《海口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按照《规划》,海口市将在3年内实现每个街道或5万人口以上社区设立一个卫生服务中心,让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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