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今年第三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食品被检出防腐剂、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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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文昌4企业被调查处理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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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1月21日讯(记者 蒙健)21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三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合格样品70批次,来源于5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样品4批次:海口、文昌四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防腐剂超标。据介绍,去年5~11月,省食药监局抽检肉及肉制品13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20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0批次、水果及其制品21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其中合格样品70批次,来源于5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文昌文城林记冬瓜糖厂生产的冬瓜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文昌椰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海口)生产的椰子角的防腐剂超标;文昌市东中椰品厂生产的椰江椰子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海口市、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罚工作。省食药监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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