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5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通讯员许平飞 王娇峥 陈运连)近几年来,万宁法院通过建立诉前保全与立案调解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衔接配合,加大调解力度,力争保全、调解、执行环环相扣,有效促进案件顺利审结,缓解了执行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办理申请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万宁法院立案庭按规定进行财产保全后,认真审阅了诉讼材料,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没有很大争议,只是在还款时间与方式上存在矛盾。法官针对此问题,在财产保全后即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愿再耗时费力的心理,承办法官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陈某和陈某某当即履行了协议,还清了全部贷款及利息共计5062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对这样的小额贷款,我们不知道催讨了多少次,贷款人就是不肯还,今天你们法官在诉前保全时只用了一个小时就调解解决了,你们真是太了不起了!”拿到钱时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催收贷款的工作人员感慨地说道。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统计,2011年4月份,万宁法院立案庭法官在诉前财产保全时成功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就有8件,占当月在立案阶段所调解的案件数的30%,是近几年来单月在诉前财产保全时成功进行诉前调解案件最多的一个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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