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上调逾30%

移动版  2016-02-21 02:39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下周二,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将全面开学,约66万名学生及幼儿将步入新学期。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本学期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本文来自织梦

公办高中:学费上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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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将普遍上调。其中,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900元/学期,比去年上涨225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630元/学期,比去年上涨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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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对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作出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在此之前,我市执行的是湖北省2013年调整的收费标准。2013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上调幅度在35%左右,此次调整涨幅分别为33.3%和34%。学费标准调整后,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2015年秋之前已入学就读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城区初中小学:不得强制集中用餐 本文来自织梦

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课程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课本费收费标准为初中135元/学期,小学1至2年级50元/学期,小学3至6年级70元/学期。作业本费收费标准为初中35元/学期,小学25元/学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 本文来自织梦

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不得强制集中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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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享受城市居民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与此同时,不能收取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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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沿用原标准 copyright dedecms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450元/月,市级示范幼儿园400元/月,本学期继续沿用该标准。 copyright dedecms

市教体局要求,公办幼儿园一律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等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书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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