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四项重点民生工程惠及城乡百姓

移动版  2016-02-23 18:32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没有政府给的2万元环保砖、水泥,做梦也不敢盖这样的平顶房。”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山荣村村民林亚出站在自家148平方米的新房前,满怀喜悦地说。这是海南2010年实施的四个重点民生项目之一的茅草房改造工程给群众带来的实惠。

2010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该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新增财力的86.4%和市县上缴土地出让金的65.7%投向民生,着力实施茅草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库区移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重点民生工程。全年民生总投入达309.1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53.4%,投入力度之大、受益群众之多前所未有。

茅草房改造工程是该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1992年初,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当年起,每年安排1500万元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造茅草房。到2009年底,全省尚有茅草房13209户。

经过调研、论证,海南决定将原定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的茅草房改造任务提前至2010年底完成。该省整合少数民族民房改造、民族发展、危房改造和扶贫等项资金,将每户茅草房改造补助资金提高至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补贴8000元,全面加快茅草房改造步伐。全省在年初安排4000万元的基础上,从新增财力中追加安排4186万元,使昔日居住在低矮昏暗的茅草房中的少数民族同胞全部搬进宽敞明亮的瓦房或平顶房,完成历时18年的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任务。

保障性住房建设被列为海南2010年“一号民生工程”。年初,该省提出用3年时间实现每一个中低收入家庭和财政供养人员家庭都有一套合适住房的目标。当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63万套、1057.2万平方米,占计划套数的125.17%;截至2010年年底,竣工7.4万套、561.7万平方米。为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运营、准入和退出机制,该省相继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填补海南保障性住房政策方面的多项空白,对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出积极作用。

为改善库区移民的住房条件,2010年2月,海南省政府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对全省水库移民危房进行改造,计划改造危房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86万户、9.07万人。涉及东方市、乐东县等市县和农垦、林区41个村庄、5703户、24786人的大广坝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工程先期开工,省财政从新增财力中安排2.29亿元,专项用于该项目。同时,将财政部安排的1073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专项用于大广坝库区移民饮水等生产生活项目。

该省把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来抓,在全国统一安排的三亚市、海口市美兰区、文昌市、保亭县试点的基础上,省和市县财政投入3.4亿元,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新农保全省覆盖。省政府出台《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为新农保开展提供政策依据。目前,该省56万60岁以上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已领到55元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4年。

旨在普惠民生,2010年,海南还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增长31.7%,增幅居全国之首。实施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累积发放补贴1.3亿元,90万群众受益,提高了低收入群众和受灾群众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此外,从2010年起,省财政3年内投入5500万元,扶持全省6000艘外海作业渔船安装北斗导航终端,保障渔民出海安全。(记者 孙志平)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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