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成果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亟需引入专业化的科研项目第三方管理机构。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了某省科技厅的一位退休官员对我国科研经费利益链的深度解析,并指出了中央关于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无法有效落地的深层次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既是科技项目经费的资助主体,也是科技项目的管理主体,其中涉及的利益输送、寻租和经费损耗等问题一直广受关注。正如该文分析的那样,这种利益链格局不调整,将直接影响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毋庸置疑,政府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主体,也是政府科研经费的主要管理者。纵观以美国、英国和德国为代表的科技发达国家,政府科技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如下宏观和中观层面: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制定科技发展战略,统筹、引导和调整科技发展方向;为科技创新活动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通过严格、透明、公开的操作流程统筹协调科技创新活动的财政经费投入等。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则负责不同部门科研经费的统筹预算,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价等,甚至还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外部监督机构。至于具体的科研项目,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管理,或通过财政资助等方式交由专门的科研机构管理。 本文来自织梦
政府并不适合直接管理具体的科研项目。从美国和英国等科技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是最重要的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负责优先支持领域的确定、科研项目的遴选、审核与监督执行等。由于这些科研项目管理机构超脱于相关政府部门的利益,既能对各个部门的科研需求进行有效整合,又能依托专业化的队伍对科研项目实施有效管理。随着科研活动在推动国家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充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成果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亟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引入专业化的科研项目第三方管理机构。
当然,要全面提高我国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引入专业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发现,除了第三方管理机构外,尚需构建权威的法律保障、完善的内外监督和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在构建高效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之前,首先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了权威的法律保障后,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内外监督体系。在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均构建了完善的内外监督体系。内部监督包括了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外部监督包括了政府层面的宏观监督和审计部门的事后监督,监督的内容覆盖了从科研项目的立项到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再到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监督和评价等。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最后,还需要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和客观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应纳入统一的开放共享平台,实施绩效评价的机构应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绩效评价的专家应坚持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价专家相分离的原则,同时实施回避制度,真正构建起科技财政投入的硬性约束机制。 织梦好,好织梦
当科研项目管理在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的主导下推进,同时辅之以完善的配套机制,让科研项目管理做到起点公正、过程公开和结果透明,才能让政府职能真正向科研活动的价值链回归,不断降低科研经费利益链中的层层损耗,真正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这一目标落到实处。(康小明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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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2016年2月2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