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南岛晚报记者获悉,现年24岁的朱某明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内容来自dedecms
9月9日23时30分左右,万宁万城镇的“巴黎时尚婚纱摄影店”里,朱某明怒火冲冲地将收银台处一部电话机、一台手提电脑及两只花盆打破。店里的人见状,急忙打电话报警。不久,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朱某明传唤回所里调查。 本文来自织梦
据了解,朱某明怒砸东西的起因是“巴黎时尚婚纱摄影店”的老板怀疑朱某明盗窃其停放在门口的一辆摩托车,朱某明知道后,便到摄影店里找老板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怒火中烧的朱某明忍不住将店里收银台处一部电话机、一台手提电脑以及两只花盆打破。 dedecms.com
被怀疑偷车后上门理论以昭清白可以,但砸坏别人的财物就违法了,最后,警方依法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对朱某明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南岛晚报见习记者 琼文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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