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盗小车内财物两蟊贼牵手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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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崔善红)趁他人停车去海边跑步之际,海南一男子邓某健伙同龙某国盗窃他人越野车内财物。邓某健曾于2002年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分别于2007年、2011年因盗窃罪两次获刑。近日,海口龙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邓某健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龙某国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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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晚7时,龙某国开着小轿车带着邓某健到海口市海甸岛碧海大道天一方小区对面的停车场内伺机盗窃时,公安民警过来抓捕,邓某健趁乱逃跑,龙某国被抓获。破案后,被盗手表已发还王某玉。2015年5月11日下午4时,邓某健在海口市秀英港码头过海船只上被公安民警抓获。 内容来自dedecms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健、龙某国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谋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98元,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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