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设立旅游警察大队

移动版  2016-04-04 18:0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万宁设立旅游警察大队

 办理涉及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dedecms.com

 

商报讯(驻万宁记者王春棠通讯员许安雄)3月17日,商报记者从万宁市相关部门获悉,万宁市目前已正式批准设立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据了解,万宁设立旅游警察大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促进万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旅游秩序的稳定有序,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万宁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为市公安局的副科级内设机构,设大队队长1名,教导员1名,大队副队长1名,科员7名,不另增加编制,所需人员从市公安局内部调剂解决。据了解,旅游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查处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游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的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工作。据悉,为筹备设立旅游警察大队,1月13日,万宁市政府副市长王如龙、邓少辰率万宁市旅游考察组到三亚市民游客服务中心考察学习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先进经验。

本文来自织梦

copyright dedecms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242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