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生查分被拒诉教育厅,对方称查卷如成常态将妨碍办公

移动版  2016-04-09 18:0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4月7日,江苏泰州市的小闻状告省教育厅,要求公开她去年高考历史考卷一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2015年12月曾独家报道,因历史成绩(等级C)与平时模拟考试的成绩(A或A+)差距太大,当年参加高考的小闻怀疑考卷被误判,多次向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公开考卷等申请,均未如愿。当年底,小闻将省教育厅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公开历史答卷、原始分及2015年该省高考历史成绩各等级的分数线。
7日,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省教育厅是否有职责公开该考生的考卷信息,以及考卷信息是否可以公开。被告方律师称,如果同意小闻的要求,可能使申请公开高考试卷成为常态,会对命题机构造成巨大压力,并妨碍相关部门的正常办公。合议庭未当庭宣判。
多次申请均被拒绝,省教育厅两次回复理由不一
江苏省的高考总分只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但各大高校录取时会对另两门选修课成绩提出要求,特别是重点高校一般要求不低于B等,甚至达到A等。
小闻去年的高考语、数、外总分高出本一投档线20分,达到不少重点大学的录取线,却卡在了历史的C等上。
母亲陈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女儿的历史成绩一向优异,C等不仅让她错失报考理想大学的机会,也使她自信心受挫,全家人都不相信。 dedecms.com
得知成绩两天后,小闻于2015年6月25日向学校、当地招生办申请查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回复称“经复查,考生成绩准确无误,历史等级为C”,但未告知具体分数。
6月29日,小闻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公开选择题、非选择题得分情况等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回复,经组织专人认真复核,结论是成绩准确无误,并称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不属行政公开范畴。
原告方又向省教育厅申请公开,省教育厅回复“不予公开”。
小闻及家人查阅文件发现,教育部2015年的高考教务工作文件提到,考试信息未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提供给个人和单位。
“这实际上给了省教育厅公开高考信息的权力。”
陈女士说。随后,他们向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
2015年11月,教育部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撤销此前江苏省教育厅“不予公开”的回复,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回复。
12月,江苏省教育厅再次回复,称“我厅不存在你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建议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
2016年1月,再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后,得到的回复仍是不予公开。
被告代理人:公开答卷或影响高考公平公正
在7日的庭审中,被告代理律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燕称,省教育厅作为管理和监督部门,不制作、获取考卷信息,也无义务为考生收集考卷信息,已建议考生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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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代理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张国辉指出,省教育考试院是具体实施者,省教育厅是其主管单位,实际掌握是否公开考卷信息的决定权。考试院无权决定是否提供考生申请的信息,仍要向省教育厅报批。
就考卷内容是否可以公开,被告方提出,根据规定,答卷、评分实施细则是国家秘密级事项,不属于行政公开范畴。
王志燕还表示,一旦同意,可能使申请公开高考试卷成为常态,会对命题机构造成巨大压力,影响命题的公正性。同时,频繁查分也会增加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妨碍正常办公。
原告方则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高考考分对考生是影响一生的大事,应当向其公开。
张国辉律师此前代理过河北省关于高考查卷的类似案件。他告诉澎湃新闻,可能的“查卷潮”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但反之,拒绝查卷会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如能公开公平地对待考生查卷的要求,会提高考生、家长对高考评分的信服度。
庭后,被告方代理律师王志燕还向澎湃新闻表示,长远看,如果公开考卷成为常态,部分考试培训机构可能会研究命题规则、评分细则等,影响高考的公平公正。
小闻的母亲陈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近一年坚持下来很难,但她不想留下遗憾,也希望给孩子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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