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提出实施孤儿政府赡养全覆盖工程,在政府赡养孤儿的原基础上,国庆节后将对全市903名孤儿给予定期定额生活补助。
据该市民政局调查了解,万宁市现有农村孤儿802人,城镇(含农场)孤儿101人,共903人,其中,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80人,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的未成年人845人。到目前为止,父母双亡的57名孤儿已全部纳入万宁市五保供养,489名孤儿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余下357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尚未纳入五保、低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万宁市提出为民办好16件实事,将孤儿的赡养问题列入其中。国庆节前期,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万宁市孤儿生活、住房和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针对孤儿在生活、住房和医疗救助等方面制订了详细的解决措施。父母双亡的城镇孤儿每月发给500元生活补助金,农村孤儿每月300元;父母中一方已亡,且另一方有一年以上未履行监护、照料等义务的城镇孤儿每月300元,农村孤儿每月160元。在住房困难问题上,居住在农村无住房的孤儿成年后,将由市民政局、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居住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孤儿成年结婚后,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将由市民政局上报市政府给予优先安排,从今年起,按先急后缓的原则从特困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中优先逐年帮助一批孤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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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散居孤儿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从今年起,该市民政局每年从城乡医疗救助金中安排资金资助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每年给孤儿发放一定数额的日常医疗补助。孤儿患病后其救治费用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或城镇基本医疗制度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民政局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本文来自织梦
据该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孤儿所需的生活补助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给其监护人或孤儿本人。(海南日报 于伟慧特约记者陈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