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市教育局召开由崔钻副局长主持的“学校工程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公安消防大队张世民大队长,市教育局曾强总督学、刘明仁副局长出席,教育局办公室、督导室、计财股、校安办、人事股、体卫股等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办幼儿园园长参加。 织梦好,好织梦
市公安消防大队张世民大队长作重要讲话,他表示市教育局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一直努力推动和搭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各类平台,为培植我市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几年来,各学校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进军训”、暑期消防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共性问题:一是部分校园建筑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缺失问题。这些建筑的消防安全没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把关,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的规范配备、设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审核认定。二是已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的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普遍。从联合督查和日常检查的情况来看,校园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宿舍电气安全管理、大功率电器使用的管控仍不到位,校园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潜在的致灾因素仍未引起重视,为防止师生楼层坠落而设置的防盗网因未开设逃生小窗口而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这些问题成为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隐形杀手。三是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缺乏结合学生年龄、发育状况、感知能力的针对性教育和引导,导致教学效果不佳。师生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四是学校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期,市教育局将联合市消防大队开展为期7个月的学校工程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解决学校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张世民大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妥善解决消防行政审批缺失问题。全市学校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消防行政审批缺失学校的情况摸底、建档造册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且依法需要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符合申报要求的,要依法指导补办消防手续;因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消防设计文件缺失,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教育部门及时提请市政府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以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领导职能。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各学校细化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提升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主动发挥技术优势,优化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效率,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点式报警探头等简易消防设施,夯实强化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基础。三是注重方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针对幼儿的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针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感知”教育、针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普及”教育,整体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类学校建立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辅助疏散工具,贴近实际地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正确应对处置。
最后,市教育局崔钻副局长强调学校的消防安全问题关乎的不仅仅是个人,更是一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问题,一旦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各学校一定要牢牢树立底线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网络赌博,根据各校需求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寻求帮助,显著提升校园火灾防范的硬件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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