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dedecms
本文来自织梦
法制网万宁(海南)11月28日电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殷潇潇 海南万宁和乐镇一名男子在公安局工作人员要求调查时,拒绝并持刀加以威胁。今日,海南省万宁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锋有期徒刑九个月。 dedecms.com
2014年4月25日10时,万宁市公安局和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翁某勇、李某刚等人巡逻时,怀疑和乐镇和乐村委会正坡村王某雄家有人涉嫌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于是便向房中李某锋和王某雄(另案处理)表明身份要求协助调查。然而李某锋和王某雄拒不开门,并分别持一把钩刀镰和菜刀威胁翁某勇等人。而后,王某雄弃刀逃跑,但李某锋仍继续挥舞手中的钓刀镰砍向崔某波等人。
织梦好,好织梦
(来源:法制日报)
dedecms.com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赌博,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