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教〔2016〕202号
万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来自dedecms
各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学校,局直属有关单位: 本文来自织梦
现将《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copyright dedecms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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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创设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基〔2016〕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一、宣传主题 内容来自dedecms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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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0日—6月20日 dedecms.com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儿童顺利实现从学前期向学龄期的发展过程,精心组织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指导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相互配合,及时更新家长教育观念,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
四、宣传方式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一是以辖区中心学校及中心幼儿园为主力组织开展大型室外宣传活动,网络赌博,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专题展板、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宣传幼小衔接的知识。二是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及科学保教知识。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积极开展园内宣传。一是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教师及家长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及幼小衔接相关知识。二是各幼儿园要组织1次全园家长开放日,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三是以园为单位通过家访和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提高家长思想文化素养。
3、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内容。可以通过现场会、参观学习、宣传栏、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 本文来自织梦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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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宣传。各幼儿园宣传内容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严禁借宣传之机做招生广告,误导家长,严禁借宣传之机,推销玩教具、各类用书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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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宣传月期间对各园进行全面检查,对宣传月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向全市予以通报,并将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
4、总结表扬。在宣传月结束后,各幼儿园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对活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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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方案与总结材料电子文稿于6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jb62223475@163.com 。
联系人:徐婧 联系电话:62263970。 dedecms.com
附件:万宁市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记录表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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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记录表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单位名称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参加人数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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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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