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6月8日电 5月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海口市荣获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这是海口市继“四五”、“五五”普法工作中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海口市成功实现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三连冠的工作目标。 内容来自dedecms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口市以建设“法治海口”为目标,以“法律六进”和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总体目标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普法,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提升了海口市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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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5年来,海口市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2008—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六连冠”等荣誉,龙华区、美兰区荣获“全国法治区创建先进单位”,3个村居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1个村居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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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全民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夯实,社会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为建设海南“首善之城”和现代化滨海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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