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留女性家中过夜未逞 三男子追逐砸车被判刑

移动版  2016-06-13 06:1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人民网成都6月12日电 (王军)自贡男子张明(化名)邀请三男一女到家中吃饭,饭后欲挽留女子在家中过夜。女子打电话请朋友将其接走,不料张明等人因此驾车对女子进行追逐,随后还到女子楼下砸车。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明等人提起公诉,记者从该院获悉,其中三人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28日,张明邀约李强(化名)、李云(化名)及陈林(化名)、王梦(女,化名)到家中吃饭。当晚11时许,李强和张明欲留王梦在张明家过夜,遭到王梦拒绝。随后,王梦打电话约好友周华(化名)来接自己,周华接到王梦并送其回家。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李强因王梦被接走,心生不满,怂恿陈林等驾驶面包车追赶周华的车辆。追逐期间,陈林驾驶的面包车曾逼停周华的车辆,后被周华驾车从路边绕过,直至隐蔽位置,周华才摆脱追逐。 copyright dedecms

8月29日凌晨2时许,四人来到王梦居住的自流井区火车站附近。张明、李强、李云为泄愤,用砖头砸了周华停放在火车站附近路边的汽车,致使汽车前后挡风玻璃破碎,车顶及车头、四门均被砸坏。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9月1日,民警在自贡市一汽修厂将张明三人抓获。经当地物价局价格中心鉴定,被砸车辆损失共计4000余元。案发后,张明、李强、李云赔偿了周华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周华谅解。 本文来自织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明、李强、李云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三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自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27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