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老赖”被收押
商报讯(实习记者乔建华通讯员郭媛媛)6月22日,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夜赶赴海口,依法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强绳之于法,收押看管在万宁市拘留所。 织梦好,好织梦
据悉,2014年12月22日,经朋友介绍,李某强为筹集工程款向虞某得借款95万元,并口头承诺把万宁市中央坡集贸市场土建工程承包给虞某得。后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但因集贸市场业主报建手续不全,市场工程不能正常施工,造成虞某得经济损失。2015年5月28日,双方签订还款承诺书,李某强因违反承诺,须向虞某得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加借款95万元,共计支付130万元给虞某得,约定于2015年6月29日前还清。到期后,李某强未依约定偿还债务,虞某得于2015年7月30日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万宁法院依法受理,判决被告李某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95万元及利息;赔偿欠款经济损失35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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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于2015年11月9日依虞某得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万宁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通知了李某强,责令其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查明,李某强有履行能力却以承诺分期履行而食言、拒接电话规避传唤等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万宁法院决定将李某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6月22日,在接到举报后,万宁法院执行法官火速赶往海口,严密布控,迅速出击,“老赖”再也无处遁行。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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