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盗窃黄花梨树东方一男子获刑3年
海南东方男子刘某平与同伙半夜入户盗伐两棵黄花梨树,被发现后弃树逃跑。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刘某平因盗窃罪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5000元。
本文来自织梦
2013年10月21日晚上,刘某平和李某清、张某海(二人均已判决)到东方八所镇吃夜宵时,张某海说其在某园区打工时发现有几棵黄花梨树,便提议去偷。吃完宵夜,刘某平三人到八所镇某园区宿舍前,用锯子砍伐李某的两棵黄花梨树,在锯第二棵树时被发现,遂弃树分头逃跑。张某海在逃跑过程中被李某等人抓获,刘某平等人逃离现场。2015年9月30日,刘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伐的两棵树均为降香黄檀(黄花梨),价值3.9万元。法院认为,刘某平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宣判后,刘某平提出上诉。刘某平家属积极向李某赔偿5000元并赔礼道歉,李某出具谅解书。近日,海南二中院终审对此案维持原判。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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