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头苑中心学校原副校长吸毒被抓 妻子报案称其涉嫌诈骗
副校长诈骗
8.4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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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0日凌晨2时半,琼海警方进行禁毒常态行动时,民警在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的“呀喏哒KTV”停车场,抓获一名鬼祟男子,该男子看到民警身穿警服在检查,想躲到停车场,但被民警当场拦截。后经警方对其进行尿检,结果为阳性。这名男子正是文昌头苑中心学校原副校长林某桦。
林某桦是文昌东阁镇人,时年33岁,担任副校长的他分管学校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也经常组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林某桦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后,同年9月5日,林某桦妻子到文昌市公安局报案称,其丈夫林某桦以办理入学为由,收取多名学生家长的钱。当月14日,文昌公安局将林某桦押回文昌,对其涉嫌诈骗一案进行调查。当天,林某桦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7月的一天,林某桦得知被害人陈某胜的孩子中考分数达不到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录取分数线,便向陈某胜谎称可以帮他孩子办理上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读高中的事情,但需要6000元。陈某胜对年轻有为的副校长林某桦的能力和人脉深信不疑,便将6000元及相关资料交给林某桦。此外,陈某胜还介绍了另外想给孩子办理到文昌市华侨中学及文昌实验高级中学读书的家长潘某秀、何某、云某等多名家长。林某桦分别收取这些家长6000元到1.4万元不等的费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8月间,时任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副校长的林某桦,以能办理学生入学、转学为由,骗取8位学生家长共计人民币84000元,所得赃款被告人林某桦全部用于赌博、还债及个人花销。
直到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和文昌华侨中学开学时,陈某胜等8人的孩子都没有收到该校的录取通知书。案发后,林某桦的家属代为将全部赃款退还给了8位受害人。
文昌法院认为,林某桦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林某桦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还全部赃款,文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桦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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