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在全国作出“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

移动版  2016-08-11 02:35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央广网福州8月10日消息(记者张子亚 实习记者万存灵)近日,福建省旅游局联合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制定了配套的试行办法,实施以“旅游投诉,一口受理;简易投诉,七天办结;超期投诉,先行赔付”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服务承诺。 内容来自dedecms

  据了解,福建省依托全省工商12315服务热线,建设旅游投诉受理电子平台,负责接听和转办旅游投诉。各设区市12315热线集中接听登记辖区内旅游投诉,并按部门职责分工,将投诉横向转往市级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在接到旅游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启动处理程序。对于游客与福建省内旅行社、景区景点以及导游发生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旅游投诉纠纷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对于未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快处先赔”投诉,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办单位通过“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赔基金予以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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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15日起,福建省旅游、工商、物价三个系统开始试行旅行投诉快处先赔制度。对于游客关心的如何获得先行赔付的问题,福建省旅游局副局长吴立官解释道:“以快速处理程序办理的旅游投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事项的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并且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投诉承办单位会主动为游客向省旅游协会提出先行赔付申请:一是快速处理旅游投诉没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人提供了充足证据,能证明旅游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损害了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二是快速处理旅游投诉已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人和被投诉的旅游经营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旅游经营者没能及时履行赔偿责任,投诉承办单位认为需要给予投诉人一定额度先行赔付的;三是快速处理旅游投诉已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但投诉人和被投诉的旅游经营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投诉承办单位认为需要给予投诉人一定额度先行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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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吴立官介绍,“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仅是简单的先行赔付,更是一套完整效能建设和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机制,至少包括旅游投诉首问责任制、部门分工配合办理机制、旅游投诉应急处理机制、超时限办理投诉的问责机制、先行赔付和追偿机制、恶意投诉处理机制等六项配套机制,目前在全国旅游行业属于首创。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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