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方小鸿)针对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万宁市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与服务,不折不扣全面地贯彻落实新政策。 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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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切实转变税收观念。要求税管员切实转变税收征管工作理念,做到不要擅自将起征点之上的个体户的营业额调整在起征点以下,对国家税款必须做到应收尽收;不要因收入任务压力而擅自变通政策,强行将现行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户营业额调到起征点以上,对未达起征点户不是放任不管。此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会使生产经营规模小、收入低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实惠,这些纳税人通过税务部门的扶持,经营规模将会不断壮大,达到起点的户数也会增多,产生新的税源。 内容来自dedecms
二是切实规范税务管理。在地税局第三税务分局试点的纸质档案和电子影像档案“双保险”信息化管理基础上,加强纳税户日常的巡查工作,对纳税户的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控及电子影像归案,实现电子影像“痕迹化管理”,特别是对临起征点户及时为税负调整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强有力的证据。利用 “电脑定税”系统平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核定定额。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达起征点户办理税务登记全面进行管理,做好停业、复业和注销管理,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对漏征漏管户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健全户籍档案,使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化。此外,严格对未达起征点户纳税申报管理,通过税费征管信息系统对所有签订“三方协议”的个体工商户双定户进行申报批扣,未达起征点户也必须纳入管理之中,及时核定其营业额并进行申报,做到免征不免管。 copyright dedecms
三是加强发票管理使用。利用税费征管信息系统, 把以票管税与核定征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信息比对,对定额超额扣款较大或连续三个月定额超额扣款,必须进行税负调整。进一步扩大有奖发票使用面,充分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尽可能地减少纳税人经营不开票、收入不申报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发放定额票面额和领票数量上的合理控制,对当月发票领用或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及时调整定额信息。严厉打击纳税人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转借、出售发票,倒买倒卖、借用混用、“回笼票”等等的违法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纳税户的税负调整,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有力地促进个体工商户双定户定税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对擅自调高营业税核定定额、未按规定执行起征点调整政策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及时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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