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移动版  2016-08-20 02:49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央广网大连8月18日消息(记者贾铁生)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大连市从今天起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提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高限处罚”的新要求,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织梦

大连市环保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通知》,明确从今天起到11月末,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环境的隐患,其整顿还有查处、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的态势。重点检查原油加工和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行业、表面处理行业、机加工行业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专项方案对检查中发现了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要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高限处罚”的最新的要求,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市民可拨打“12369”、“110”等热线,对各类涉危险废物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内容来自dedecms

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具有化学或毒性,爆炸性,腐蚀性或对人、动植物和环境有危害的废物。危险废物不但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可通过各种渠道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人类健康。“十二五”时期,大连市对全市840多家重点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7家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的危险废物的规范和管理。但仍有个别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或者是追逃,逃避污染治理的责任,非法倾倒和排放危险废物。有的企业还将具有毒性的含重金属废渣倾倒在了果园的旁边,有的企业还利用渗坑排放了具有毒性的表面处理废液,甚至有的企业非法处置了危险废物并将处置残余的具有毒性的废物直接排放。仅2015年,大连市查处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废物污染案件就有1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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