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村民以先辈墓碑被断为由 强行霸占别人土地种菠萝

移动版  2016-08-20 18:3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原标题:村民碰断墓碑被墓主后人借机强占土地 万宁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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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没有权力砍我的树,这事不归你们法院管!”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万宁法院执行法官拿出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一边安抚被执行人情绪,一边耐心地向其解疑释法。这是在万宁市龙滚镇水坡村委会石井园村三排岭发生的一幕。 织梦好,好织梦

  8月8日,记者获悉,近日,海南万宁法院组织该院执行局全体法官及司法警察数十名,由分管副院长薛蕃超带队,对一起排除妨害的物权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将涉案的5亩林地恢复原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林某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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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意碰断先人墓碑后人借机强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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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份,家住万宁市龙滚镇水坡村委会石井园村的林某财请了两位邻村村民用机器对自己耕作多年的林地进行平整,准备种植菠萝,在耕作过程中不慎将位于林地内黄某海先人的墓碑碰断。林某财得知后及时电话联系告知黄某海,表示愿意对黄某海进行适当补偿。但黄某海以其先人坟墓在林地内,其对先人坟墓附近约5亩林地具有使用权为由,强行在这块林地上种植菠萝。林某财阻止未果便向村委会反映和向龙滚边防派出所报警要求进行处理。但村委会调解和龙滚边防派出所处理未果,黄某海一直占用林地使用权未予归还。 内容来自dedecms

  争议林地权属明晰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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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八十年代,林某财响应国家“开垦荒地、植树造林”的号召,于1986年在石井园村三排岭开垦了约12.78亩荒地,开始在该片林地上连续种植菠萝、胡椒等经济作物,从不间断,也从来没有任何村民对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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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龙滚镇政府林改办对龙滚镇各个村民小组集体规划林地勘界测量,勘界测量结果确定林某财对上述林地具有使用权,并将勘界测量结果进行了异议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日止,没有任何村民对林某财这块林地的使用权提出异议,林某财继续在林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因黄某海强占使用,林某财于2012年10月23日到万宁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万宁法院依法支持了林某财的诉讼请求,判决黄某海将侵占林某财的位于万宁市龙滚镇水坡村委会石井园村三排岭的约5亩林地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返还林某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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