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乡村游,要保障村民充分参与

移动版  2016-08-21 02:45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日前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在推进乡村旅游时,三亚市不主张企业在乡村开发中大包大揽,提出要“让村民自己当老板”。该市中廖村村民拒绝外来企业主导,自己成立公司来开发旅游,就体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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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的主张,具有针对性。整体上,乡村游已成为海南农村重焕活力的一大源泉,但其中一些现象也值得忧虑。在一些旅游乡村,引进来的企业出资承包土地并主导项目开发,村民参与旅游不过是给企业端端盘子、擦擦桌子,仅是一个边缘化的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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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不把乡村游仅仅定义为为旅游产业寻找新的发展空间,而是把增进农民幸福纳入其内涵的话,那么,如何看待企业和村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角色,应该成为认真对待、及早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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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主导或者包揽的模式中,许多地方村民收入提升有限。此外,笔者还了解到,在个别地方,村民从企业方虽然得到了居住条件改善的利好,但也因耕地被占且无法融入企业,不得不到村外另寻生计。在“交易”的层面上,这未必不公平,但从长远看,他们需要面对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擦擦桌子”式的参与中,村民丧失了作为自身环境主人翁的感受,而这种感受,是幸福的源泉。为什么我们不能让村民更多地参与、甚至让村民自己主导乡村游开发呢?同是一块蛋糕,就在眼皮底下,为什么不能让村民多分一点? 织梦好,好织梦

  也许有人会质疑,一,这是征得村民同意的;二,与企业相比,村民缺理念、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针对第一点,笔者认为,村民同意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更好的选项;第二点表明我们确实需要继续鼓励企业参与,但也要看到的是,在当前许多乡村游案例中,企业的优势并没有取得良好成效,他们热衷于建高档的酒店、别墅,不仅价格高昂,也有悖于游客对乡村游的期待,门前冷落。反而是技术难度不大但村民做出特色和风格的民宿、采摘游、农家乐等更受欢迎。此外,我们还要意识到,村民的能力,是一个在实践中习得的增长的过程,随着村民能力的提高,旅游产品打造的水平也会越来越高。就笔者所见,这在琼海以村民为主体的实践中已经得到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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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并非主张一刀切完全弃绝企业主导的模式,但也认为,即便是企业主导,也须有举措保证村民更深度地参与。笔者了解到,某家企业在文昌市葫芦村打造的乡村游项目,由于企业领导是本村人且企业具有较强的乡土情感偏好,参与其中的村民没有与企业的隔阂感,很多人经培训后成为管理者。所以,在引进企业时,我们不防多考虑具有乡土背景者,或者要求企业在取得开发权益时,制定村民员工能力增长计划等,保证他们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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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长眼光,乡村游可谓农村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让农民深度参与乃至主导乡村游,将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相比原本封闭的农耕环境,乡村游所具有的天然的与更广的联通外界的属性,将使农民们在实践中成长为具备开阔眼光、主动思考能力和创造力的现代主体。在另一层面上,在城市化、人的原子化背景中,农村中人与环境的亲密关系寄寓着现代人的归属感,如果有一天,我们回到农村发现,乡亲们只是一个个目光茫然的机械打工者,这种情感价值上的损失,或许更难估量。(作者系本报记者部记者)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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