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10渔民“组团”到万宁签名领柴油补贴

移动版  2016-08-24 02:51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广西北海10渔民“组团”
到万宁签名领柴油补贴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万宁渔港监督站副监督长与人勾结办理渔船套牌手续,3年骗150万元油补获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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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陈丹女)2007年到2009年,广西北海的10个渔民每年“组团”来一次海南万宁,签名领取油补,他们拿到的存折和银行卡都交给盘某明。盘某明给他们每人一艘渔船用,他们负责签名,渔民们怎么也没想到,盘某明是利用他们,与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万宁渔港监督站原副监督长林某某勾结,骗取了国家150万余元的油补。

内外勾结办理10艘渔船套牌手续

林某某,男,现年37岁,海南万宁人,大专文化。2005年11月,林某某开始担任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万宁渔港监督站副监督长,主要负责渔监公章、渔船档案管理、渔船数据库管理、渔船证件打印等工作。

2007年6月,林某某找到万宁万众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盘某明(广西北海人,另案处理),说顾某军有10艘旧渔船的登记证、船网工具指标、捕捞证等证件,但是没有渔船,如果盘某明能提供渔船和船主的身份证件,他可以将该10艘渔船的证件套牌办理转让入户手续,申领国家柴油补贴款。两人就此事商量了几次之后,盘某明表示同意。

顾某军在万宁万城镇找到一个村民小组长,让对方找村民借身份证,可以给好处费。于是,该小组长找到村里几户困难群众,拿到了他们的身份证。之后,这些村民每人拿到了1000元的好处费。借出的身份证,则被用来办理渔船套牌转让手续,10艘渔船证件被转让到了广西北海的10个渔民名下。

套牌的渔船是盘某明到广西购买的10艘旧渔船,他找来自己的弟弟盘某伟和同村的村民等10人,将旧渔船分配给他们作为船主自主经营。盘某明将北海10个渔民的身份资料交给林某某。林某某遂利用其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了10艘渔船的转让入户变更登记手续,将10艘旧渔船的证件套牌登记在盘某伟等10名渔民的名下。

2007年到2009年,盘某伟等10个渔民每年都会配合盘某明,到海南万宁签名领取柴油补贴,之后再将发放油补的存折或者银行卡交给盘某明,由盘某明处理这些钱。

3年骗取国家油补150万余元

经查,2007年至2009年,盘某明以上述10艘渔船的名义,向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申领国家渔船油价补贴款共计1505103.60元,并将其中的59万元交给林某某。

林某某在被万宁市纪委调查后,主动向万宁市纪委上缴赃款3万元。该案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重审。庭审中,林某某辩称自己只是盘某明与顾某军中间的一个介绍人,办理渔船转让登记和领取油补没有直接的关系,其没有和盘某明共谋贪污油补,3年间收到的59万元都交给了顾某军,每年顾某军只给他1万元的好处费等。

法院认为,林某某并不只是单纯介绍顾某军和盘某明合作,林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侵占油补的目的,客观上和盘某明互相勾结,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柴油补贴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对于林某某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近日,海口秀英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套牌渔船骗取油补经过

1.顾某军有渔船登记证等证件但没渔船,他找村民借身份证办套牌转让手续。

2.盘某明到广西购买10艘旧渔船,给其弟等10名村民使用。

3.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10艘旧渔船套牌变更到10名村民名下。

4.10名村民每年“组团”来万宁签名领取油补,把骗取的150万多元全交给盘某明。

5.盘某明共交给林某某59万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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