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介吞客户首付款 因克制不住自己的贪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中介员工侵吞客户首付款还赌债,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置业顾问本应在房屋交易中能够起到交易双方沟通的桥梁作用,通过对买卖双方的了解、沟通,达成房屋交易。 但30岁的王某却没有一个置业顾问应有的职业道德,王某在顺义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了三年多的置业顾问。就在为客户提供资金监管服务时,将首付款53万元据为己有,并大部分用于偿还赌债。最终,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中金网 8月26) dedecms.com
今年年初,一名客户看上了王某代理的一套房子。为了促成这笔买卖成交,他多次将买卖双方约到一起商量交易事宜。然而,在这笔交易中,买方想先过户,而卖方则认为应该先出首付,双方反复协商,一直没有结果。 copyright dedecms
身为置业顾问,王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促成买卖,他向两位客户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王某建议双方找第三方做资金监管,而如果去银行做资金监管,手续会很繁琐,且耽误时间,此外,银行还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因此,王某提出,如果双方信任他,可以由他做资金监管方,买方把首付款打给王某,然后大家一起去办过户手续,办好后,他再把钱打给卖方。王某称,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卖方毁约,自己会及时将钱还给买方。 内容来自dedecms
对于王某提出的建议,买卖双方觉得既省时也省事。经过这些天的接触,双方认为他值得信任,于是,买方便将首付款53万转入了王某的个人账户。
2016年8月10日,买卖双方办完了购房手续,但是卖方迟迟没有收到首付款,钱去哪里了?买卖双方相约来到王某所在的地产公司门店。到店后,他们发现王某并不在店内。门店经理听到事情始末后,立即向光明派出所报了警。该名经理称,王某很可能是利用工作便利,侵吞了客户买房的首付款。 dedecms.com
此时,王某早已把客户的53万首付款大部分用于偿还赌债了,剩下的钱也被他挥霍所剩无几。在得知事情败露后,王某于8月11日到光明派出所自首。在派出所内,王某说,他本来也是想好好做买卖的,但是当53万这么一大笔钱到了个人账户后,就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贪心,很快就将之花光了。 内容来自dedecms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顺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民警的多方努力下,王某及其家属向客户赔偿了53万余元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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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首付款需注意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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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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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内容来自dedecms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织梦好,好织梦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内容来自dedecms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织梦好,好织梦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copyright dedecms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来自织梦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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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内容来自dedecms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