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天福冯泽舟)“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的工资!”农民工黎某一手拿着锦旗,一边握着何君武法官的手感谢帮他讨回了一万多元工资款。 本文来自织梦
2012年10月,农民工黎某受蔡某雇佣到符某家从事室内装修工作。一个月后,室内装修完工,蔡某、符某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后,尚欠黎某工资款11460元。黎某多次追讨,蔡某及符某均相互推诿,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无奈,黎某只好向当地公安局机关报案。在当地派出所的积极调解下,蔡某承诺于2012年12月24日支付农民工黎某工资款11460元,并当场立下字据。为促成调解,派出所值班民警符某伟为该协议担保并签字。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蔡某仍无支付工资款之意,并随后失去联系。黎某在多次讨薪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向万宁法院和乐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自身权利。和乐法庭立案后,办案法官何君武多次下乡寻访,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开庭时蔡某、符某仍拒不到庭。为了维护农民工黎某的权益,确保农民工能领到应有的血汗钱,办案法官只得先找到担保民警协商。在法官的细心说明下,从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社会利益出发,担保民警表示愿意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当场先行支付农民工黎某的工资款11460元,并保留向被告追讨该笔债务的权利。至此,农民工黎某多次讨要未果的工资款,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落实。农民工黎某被何君武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特意赠送“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用”的锦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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