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工作人员自称事故方司机亲戚 代为签字摁手印

移动版  2016-09-20 06:5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徐先生反映,他当天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后,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还为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200元的罚款。回到兰州后,徐先生前往银行交纳罚款,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罚单上没有交警大队的公章,无法交纳罚款。“难道我要再回到定西市岷县公安局去盖章?” dedecms.com

处罚决定书上未加盖公章。

织梦好,好织梦

徐先生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被处罚人徐某因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予以200元罚款,并扣2分,决定书同时提醒当事人持该决定书在15日内到甘肃银行交纳罚款。交通警察签名仍为上述江姓工作人员,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处并没有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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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警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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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下午,记者与上述岷县交通警察大队江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该工作人员证实当天的交通事故确实经其办理,但具体情况不便做出回应。记者多次致电岷县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织梦好,好织梦

岷县公安局回应,经过调查,没有加盖公章的处罚决定书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对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代替当事人签字、摁手印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做出回复。但截至9月18日晚10时,岷县公安局仍未对此作出回应。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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