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移动版  2016-09-21 18:24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法制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黄洁 今天上午,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共同为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同时由银监会和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正式颁布实施。今后,公安部和银监会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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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 是经公安部授权,由北京市公安局依托各金融系统建设的全国公安机关唯一一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查控中心,其主要职能包括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布控、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及线索拓展等工作,并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该中心的前身为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11月成立的全国首家省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和查控中心,后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公安局于今年1月着手建立“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内容来自dedecms

此外,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天颁布实施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以及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今后,公安部和银监会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求被害人在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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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发布后,12名曾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被骗事主代表现场领取了共计700余万元的返还的冻结资金。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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