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摩托车撞路上碎石堆受伤
公路局和司机 内容来自dedecms
被判赔伤者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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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10月12日讯(记者 王忠新)摩托车夜里撞上公路上的碎石堆,乘车的万宁男子摔伤。找不到放碎石的人员和单位,伤者将万宁市公路局和摩托车司机告上法院。近日,两方被告被判赔偿伤者吴某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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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日晚,何某驾摩托车载吴某外出,次日凌晨1时许,在国道223线202公里附近时,车辆撞到路面东侧的一堆碎石,何某和吴某受伤,吴某因此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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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交警认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经了解,涉案两堆碎石不知是谁放在路上。吴某认为,其受伤的损失应由万宁公路局和何某承担,为此他诉至万宁法院,并索赔70万元。 内容来自dedecms
万宁法院认为,吴某应自行承担30%责任,何某和万宁公路局分别承担30%和40%的责任。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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