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委托代征服务站办公场所、人员组成及职责、手续费支付及使用范围、综合治税考核机制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委托代征服务站负责人由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兼任,人员由镇财政所在岗在编人员兼任,隶属镇政府管理。该通知还特别明确了委托代征范围,即对城市社区和农村个体工商业户零散税收,个体槟榔、木材、矿产品加工业税收,粘土、石块、河沙、海沙等建筑材料税收,私人建安项目及装修税收,镇保障性住房税收,其他可以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等6个方面进行委托代征。
(原标题:万宁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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