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承包的工程材料不够用,便打起了歪主意,盗取他人承包工程的电信光缆来填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鸿灿、周新圣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黄鸿灿与周新圣合伙承包了一项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自己承包的工程电信光缆不够用,经密谋,二人决定盗取他人承包工地上的电信光缆来填补材料不足。今年3月2日凌晨,黄鸿灿驾驶货车搭载周新圣和周某(另案处理),来到桂平城区天将花苑售楼处附近,将黄某承包工程暂放此处的2捆共2498米电信光缆盗走,逃离作案现场后将车停放在桂平城区三中附近路边。3月5日,二人驾驶货车拉着赃物行驶到城区桂南路尾时,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经鉴定,被盗电信光缆价值4702元。公安机关已将电信光缆发还给黄某。(张建宏)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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