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纪委监管救灾物资采购 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移动版  2016-10-17 18:42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万城12月19日电(记者 符王润 特约记者 陈循静 通讯员 邓瑞罡)记者今天从万宁市纪委了解到,为了尽快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万宁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特大洪灾救灾物资发放的监管,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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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万宁市纪委采取从“两头”监管的方式,对救灾物资进行监管,一是对“进口”方面的监管,主要是对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的采购和灾区种苗的采购进行监管。万宁市纪委要求救灾资金管理部门对救灾资金的财务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专款专用、账款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在救灾物资的采购方面该市纪委将派员对救灾物资采购进行全程监督,要求采购方建立采购明细和台账,确保每一笔救灾资金用到实处;二是对“出口”方面的监管。主要是对救灾物资存放、保管、发放等问题的监管,万宁市纪委制定《洪涝灾害救灾物资发放登记表》发到各镇,要求各镇建立能够反映发放时间、去向用途等情况的救灾物资档案,并由领取人亲自签名领取,物资领取完毕后要对名单进行公示。 内容来自dedecms

  据悉,万宁市纪委监察局还将对救灾物质发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严肃查处在救灾物资发放、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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