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男酒后损坏警用摩托 被处行拘15天的处罚

移动版  2016-11-13 03:55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杨金运)13日凌晨1时许,海口的陈某江酒后推倒两辆警用摩托,导致摩托车一盏大灯、两盏转向灯损坏。警方表示,陈某江不能以醉酒为由逃脱责任,陈某江最后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拘15天的处罚。 内容来自dedecms

  陈某江的朋友小陈说,陈某江今年21岁,万宁人,目前在海口打工。12日晚上10时许,他们一群朋友在龙华区国贸路的阿伦故事相聚喝酒。凌晨1时许,小陈发现醉酒的陈某江不见了,于是便出去找陈某江,“我们出去后看到他倒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附近倒了两辆巡逻摩托车,旁边有多位民警,后来民警把他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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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贸派出所教导员陈海波告诉记者,经调查了解,事发时,金贸派出所民警正在阿伦故事外处理一起打架警,处警时两辆警用摩托停在阿伦故事外。陈某江当时喝了酒,与该处保安发生口角,不知因何缘故一脚踢向一旁的警用摩托,然后又用手将摩托推倒,导致警用摩托一盏大灯、两盏转向灯被损坏。见此场景,民警将陈某江带到了派出所。 织梦好,好织梦

  陈海波介绍,案件于当天交由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理,处理结果是:陈某江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当时我们正在处警,他还辱骂了民警,考虑到他喝了酒,我们已经决定不追究他妨碍公务。”此外,按照相关法律,陈某江还应赔偿损坏警用摩托造成的损失。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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