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万宁市建筑用砂矿采砂(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移动版  2016-11-14 23:19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万宁市龙滚河大桢村河段、龙首河多辉村河段、萌村河段、地冬村河段、龙尾河岗岭吴宅村河段、三公园村河段建筑用砂矿采砂(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海南省住建厅备案的贰级商品搅拌站生产线,并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有营业执照。2、在万宁市水务局在整顿和规范采砂秩序过程中,不存在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因未履行义务被取消竞得人资格,无因违法被吊销采砂许可证,无因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采砂许可证等不良行为;并需到万宁市水务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3、在海南省内河具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船员证书,自有的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租赁的还需提供船舶租赁合同。4、参与我省采矿权招标、挂牌或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受到省、市(县)国土、水务部门禁止参与竞买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竞买。5、须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6、遵守采砂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7、竞买人须提交《竞买承诺书》。8、遵守采矿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四、竞买咨询及竞买申请:1、有意竞买者可到万宁市水务局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和获取《2016年海南省万宁市龙滚河大桢村河段、龙首河多辉村河段、萌村河段、地冬村河段、龙尾河岗岭吴宅村河段、三公园村河段建筑用砂矿采砂(矿)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该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申请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上午8:30至 2016 年 11月 30日下午17: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五、竞买资格审查与确认: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在 2016 年 12月 1 日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1、挂牌起始时间:2016年12月 2 日 上午8 :30 时(北京时间);2、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 下午15 :00 时(北京时间);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工作日);4、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七、其他事项:1、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条件根据“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竞得人应按制定的《万宁市龙尾河、龙首河、龙滚河河首采砂规划》进行具体实施,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费按制定的《万宁市龙尾河、龙首河、龙滚河河首采砂规划》预算缴交,费用按每年预算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费计,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竞得人必须边开垦边恢复,并负责采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开采后一年内未对所采范围环境进行恢复的,我局有权注销采矿许可证。2、挂牌成交后,涉及到林地、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砂权出让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备齐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采砂许可证登记手续;4、万宁市水务局定于2016年11月24日组织采区的现场踏勘答疑并签字确认,有意竞买者请于当日上午10:00前到该局集合(地址:万宁市人民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898-62222510,联系人:郭先生);5、挂牌出让矿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新建与采砂无关的设施,确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建设需要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可以提前收回采砂权,但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采砂权人相应的补偿;6、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7、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98-62222510;联 系 人:郭先生

查询网址:

海南省万宁市水务局

2016年 11 月 12 日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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