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毁林采钛矿 3人莫名被抓含冤入狱13个月
启用问责制 镇委书记保护生态不力丢了乌纱帽
缴获钛矿砂20多吨 海警取缔一非法改装采钛货轮
今年3月底,海南省万宁市委免去了东澳镇委书记职务,市委组织部同时免去了山根镇委组织委员兼大石岭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东澳镇党委对新华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了责令停职检查的处理。 本文来自织梦
万宁首次启动问责制,理由很简单:这些地方非法采钛屡禁不止,且打击不力。
锆英石矿、钛铁矿是我省的优势矿种和传统工业矿产,其储量位居全国前列,万宁、文昌等地是锆钛矿的主要产地。但长期以来,锆钛矿乱采乱挖现象屡禁不止,矿区环境遭到很大破坏。
万宁市委此举在表明一种态度,就是要将治理非法采钛进行到底。
织梦好,好织梦
非法采钛造成矿区生态严重恶化。图片由杨勇、陈兴章摄
乱采乱挖触目惊心
钛是一种新金属,由于具有一系列优异特性,被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化工、石油、冶金、轻工、电力、海水淡化、舰艇和日常生活器具等工业生产中。金属钛生产从1948年至今才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是伴随着航空和航天工业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它的发展经历了数次大起大落,这是因为钛与飞机制造业有关的缘故。但总体来说,钛工业的发展还是很快,超过其他有色金属的发展速度。
万宁开采钛矿已有近50年的历史。1958年,直属广州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管辖的万宁乌场钛矿厂建成投产,拉开了该市开采锆钛矿的序幕。
万宁市素有“钛矿之乡”的美称,钛矿业是万宁的拳头产业,已探明的钛铁矿和锆英砂矿储量分别占全省的71%和40%。据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卢家标介绍,万宁钛矿资源主要分为残坡积砂矿和滨海砂矿两大类,残坡积砂矿可选性较差,主要分布在该市长丰、兴隆、南桥等内陆乡镇,而滨海砂矿则相对易于开采,主要分布在乌场、保定、东澳等滨海地带。
1980年前,万宁采矿业以公社、生产队等集体形式开采,不许私人开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采矿业有所发展,联合体和个体户投资采矿在万宁出现。至1988年,该市投产的各类选矿厂达242家,年产矿品12万吨。
卢家标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个体采矿厂,生产设备落后,利用木板制作的三角槽手工作业,矿产品回收率低。从1988年底开始,矿产品销路不畅,大批钛厂停产死火。
2001年8月以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授权万宁、文昌等几个市县公开拍卖采矿权,迈出了我省矿业开发走市场化道路的第一步。然而,采矿业的再次发展,却不得不面对采矿秩序出现的前所未有的混乱。由于允许有条件地开采,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未领到采矿许可证就偷偷开采,有些则是在沿海特殊保护林带内毁林采矿。近几年来,万宁东澳镇、原北坡镇及龙滚镇等地乱采或手续未办齐全就采矿的现象十分突出。
暴利驱动打击难
据了解,从 2001年开始,非法采钛设备一改土枪土炮的旧貌,改为螺旋设备,开采深度可达20多米,回收率超过90%,利润暴涨。高额的利润,驱使一部分人走上了非法私采之路。
至2004年7月底,万宁陆地非法采钛点有32个,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东澳镇新群村海面上非法采钛浮排130多个、大吨位采钛船2艘,从业人员1300人以上。同时,一些持证采钛户也普遍存在越界开采现象……
非法采钛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使矿区生态受到极大破坏。2004年8月,万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打击取缔非法采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公安、边防抽调得力干警组成专项整治打击小分队,针对无证开采、海域采矿、毁林采矿、毁坏农田采矿、越界采矿,尾沙、废水排放造成覆压农田、林木,污染水源以及非法采矿留钛窟不及时填复等问题,采取集中打击取缔和分散打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偷采钛矿点。同时,该市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劝阻群众参与非法采钛,并启动问责制,把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镇、村,实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和镇、村属地管理的原则。
万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树岷说,至今年春节前,该市共组织集中行动49次,其中海上行动28次,取缔陆地非法采钛点130多个,拆除、销毁、没收非法采钛设备一批,其中柴油机313部,选钛螺旋196部,海上采钛浮排68个,罚没款31.2万元。然而,历时半年的打击在一定程度上只是遏制了陆地非法采钛的蔓延势头,海上非法采钛浮排却以打击数量的倍数增长。
非法采钛迁移海上
随着陆上打击力度日益加强,非法采钛者的投资风险也加大了许多。这时,许多非法采钛者将他们的发财梦做到了海上。
万宁市委副书记范高净说:“最壮观的时候,海上可以看到几百个浮排在非法采钛。”
非法采钛迁移海上颇有些传奇色彩。据了解,新群海域首次出现海上采钛现象,是在2002年。当时,当地群众多以传统渔业为生,但是由于船小,渔业发展已经举步维艰。有一次,几位渔民因为没有打到什么鱼,便在海上寻找一条沉船,准备拆下发动机去卖。在搜寻过程中,他们无意中发现海底蕴藏着丰富的钛矿资源。自此,该海域便出现非法采钛行为,甚至造成死人事故。
“哪里有钱赚就到哪里去,这就是采钛的诱惑力”,一位曾经参与非法采钛者这样说。
仅仅几个月时间,锆英石从每吨3000元飚升到每吨9000元,暴利让更多的非法采钛者抱着希望。从今年2月底到3月初,万宁东澳新群海面上非法采钛浮排骤增到200多个,大吨位采钛船增加到3只,从业人员超过3000人。
卢家标说,打击海上非法采钛,职能部门拥有船只设备是打击的关键。可是,包括海洋部门在内,没有哪一家单位能够为打击行动提供绝对的设备保证,打击船只只能从渔民手里租用快艇。而非法采钛者也正是看到了政府监管能力上的薄弱环节,大举将非法采钛活动迁移海上。
是放任自流,还是迎着重重阻力对海上非法采钛进行一次毁灭式的打击?艰难的抉择摆在了万宁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面前!
海上打击斗智斗勇
今年3月28日,万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凝重的气氛中举行。会上,该市四套班子领导逐一表态,统一了重拳打击非法采钛的思想,全力支持打击非法采钛行为,并约法三章:任何人不许为非法采钛案件说情,任何人不能干涉办案过程,不得透露与办案相关的情况。
打击的难度不言而喻,用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赖剑师的话讲,“非法采钛涉及的社会人员越来越复杂”。万宁市公安局局长符平说,在打击过程中,许多单位的负责人都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其中不乏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和恐吓。
赖剑师说,为了阻止执法人员的打击行动,部分非法采钛者利用各种手段,恐吓给执法人员提供快艇的渔民。以致在一段时间里,租船渔民害怕打击报复,必须抹掉船身上的船号,蒙面和执法人员出海。
新群海域具有水流急、风浪大的特点,尤其春季,更为明显。通常,从乌场港乘快艇到达目标地点,都要经过半小时以上的航程。
行动中,许多海洋部门以外的执法人员因为不习惯海上航行,到达目的地后经常出现晕船呕吐现象。有几次,甚至发生执法人员坠入海中的情况,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一方面是陆上人员对海面环境的不适应,另一方面是来自非法采钛者的干扰。因为每次出海执法人员多是租用渔民的快艇,为了节约成本,一艘艇上通常都载有11名左右的执法人员。然而由于执法人员多,快艇吃水就会变深,加上海上风浪大,每次出海船上人员都是浑身湿透。到达打击目的地,有时非法采钛者驾着数十只快艇快速行驶,围着执法快艇转圈。这样一来,圈内海浪变大,快艇多次面临倾覆的危险,执法人员每次行动都必经克服各种困难。
除海上强有力的打击之外,陆上对非法采钛的毛矿销路也进行了封堵。万宁市公安局除抽调精干警力协助国土、海洋部门打击海上浮排外,还专门安排了警力对两条进出东澳的必经之路设卡检查。同时,巡警也在周围路段进行24小时的巡查。陆上与海上强有力的配合,使得非法采钛所得矿产品被堵在新群村里的加工点内。
在执法行动过程中,还曾出现执法行动走漏风声,让执法人员扑了一场空的情况。
为了保密,3月25日和4月30日两次大规模打击行动中,在万宁市委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策划下悄然进行。
3月25日,该市组织警力扣押了一艘460吨的非法采钛船和海上浮排等一批非法采钛设备,当场抓获船上非法采钛人员8名,分别给予治安拘留15日,并刑事拘留了与之相关的东澳镇新群村6家钛厂的老板。
4月30日,该市再次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达350余人,对海上非法采钛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打击。至此,非法采钛势头被彻底打住。
着力解决群众转产问题
在此次打击非法采钛专项行动中,最让执法人员为难的,不是打击过程中需要克服的困难,更不是非法采钛者的威胁,而是来自参与非法采钛群众的诉求。
今年春节后,由于钛的经济效益骤涨,当地村民便踊跃加入到海上非法采钛的行列中来。3月29日,万宁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赶赴新群村封存该处的6个钛矿加工点,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百般阻挠。甚至有群众坐在马路中间,拦阻公安执法人员的车辆通行。新群村委会书记刘小雄说,造一只采钛浮排的成本要5万多元,不少村民是卖了渔具合股购置的。当时在海上的浮排中,有30%的浮排属新群村委会,而几乎所有的劳力都参与了非法采钛。打击行动中,有的村民造好的浮排还没有下水,因此村民对打击非法采钛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针对当地群众的抵触情绪,万宁市打击非法采钛专项整治小组下设的宣传教育组,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同时,市有关部门还拿出大米等生活物资,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
万宁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还积极制定帮助群众转产的可行性方案,力图通过“造大船,闯深海”发展海洋渔业,或是进行深海沉降式网箱养鱼帮助农民转产。
打击难催生长效机制
万宁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指导有力,各有关部门联合打击且力度大,被公认为是此次能够成功打击非法采钛势头的两大因素。
以往,打击非法采钛的职责在于国土部门。然而,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矿产管理的矿产股,只有13名工作人员、1部车,面对109公里海岸线的监控范围,显得势单力孤。
万宁市有关部门将过去对非法采钛控制不力的原因归结为:“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分不开”。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三是属地管理的职责没有真正落实,监管不到位。
为了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今年4月18日,万宁市出台了《万宁市钛矿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对采矿权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采矿权出让规程和土地复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万宁钛业找到了一条规范发展的出路。5月25日,该市发布实施了《万宁市打击非法采钛专项工作问责制暂行规定》,对各镇党委政府和国有(华侨)农场、市委政法委、国土环境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和边防部门、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工商部门、供电部门和税务部门14个单位,在打击非法采钛中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今后钛矿资源管理增加了力度。
万宁市钛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这次大张旗鼓、成效显著的打击整治之后,相信万宁钛业将走上快速、科学发展的道路。
万宁市委副书记范高净说,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采钛的决心很坚决,但是对群众面临的生产生活问题,政府正着力解决,帮助他们寻求出路。(完)(杨勇 吴仁辉 陈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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