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报记者 田敏 报道 近日,贵州一地警方制作了“曝光榜”,对近期因卖淫嫖娼被抓获的违法人员进行公开曝光。这一事件引起很大的争议,有网友表示大快人心,还有网友认为警方此举侵权。那么警方给与曝光是否合理? 嫖娼者落网 “事迹”被曝光 近日,黔东南凯里警方制作了一些“曝光榜”,对近期因卖淫嫖娼或赌博而被抓获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公开曝光。据报道,该 “曝光榜”由大标题、被曝光人员违法情况和警方提示等几部分组成。榜上收录了10名违法人员信息,其中,对姓名、人物头像等要素作了处理,绝大部分被曝光的原因是嫖娼。除了曝光,他们均被警方给予了行政拘留4日至15日的处罚。据了解,凯里警方为了警示教育更多的人员,决定在对涉案人员进行惩戒的同时,曝光他们的“事迹”。 律师解析: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案例中警方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隐私等人格权利。虽然警方对人名、头像等要素做了处理,但是其余信息范围涉及面广,且小地方人际圈较小,可以使大众识别到特定人,所以此举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等人格权利。嫖娼固然违法,但只应当受到法律规定的制裁,法律规定嫖娼处罚是警告拘留罚款,并没有规定警方有权将个人嫖娼之事向社会公布,公开处罚仅仅是指警方在处罚责任人时应当向其本人公开以及通知家属,而不是向社会公开,以便被处罚者行使申诉控告权利,最大限度保证警方处罚的合法性。 1 电视上警方抓捕嫖娼现场,嫖娼人员有权拒绝采访吗? 律师回复:赵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所以嫖娼人员有拒绝上电视、上新闻的权利。 2 嫖娼被抓需要家人来保释,警方会通知其妻子来领人吗? 律师回复:赵律师表示,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对嫖娼人员的处罚有以下三种:一是拘留加罚款;二是拘留;三是罚款。所以说拘留被抓并不是一定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才应当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而这里的家属准确地应当说是近亲属。根据司法解释,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律上,“拘留应当通知家属”仅仅是被拘留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是其知情权的一部分,绝非一种惩罚手段。法律这样规定,既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被拘留人的去向,也是为了便于家属为被拘留人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嫖娼被抓后首先通知其妻子往往给家庭和婚姻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嫖娼被行政拘留时,通知哪个家属,属于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安机关在通知其家属,应善意行使“通知家属”的裁量权,选择最合适的通知对象。有些地方采取的做法是,如果嫖娼人员同意不通知家属,可以不通知。 3 男方嫖娼导致离婚,女方可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赵律师表示,嫖娼行为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形,对财产分割无影响,所以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所谓“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由此又可以看出,“嫖娼”与“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一方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法律制度。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曝光”嫖娼者是否侵权?
津滨网、滨海时报版权声明
津滨网及滨海时报数字报所刊登的原创内容, 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 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来源: 津滨网-滨海时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侵权举报电话: 022-25204288、022-25204999
织梦好,好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362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