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10日,湖南籍农民工孔石诊向本报反映,他在一工地做工时,飞起的铁屑导致右眼受伤,以后可能无法恢复视力,但用工单位支付前期医疗费后便不再负责。
内容来自dedecms
今年6月,28岁的孔石诊在包工头老乡的介绍下,到万宁石梅湾一工地做木工。6月9日,孔石诊按要求到工地安装楼梯模板,当他在模板上打钉时,一块铁屑反弹飞起,直接击中右眼。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将铁屑取出,经过22天的住院治疗出院。医生说,他的视网膜神经受到损伤,右眼视力几乎不可能恢复。后他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了鉴定,结果为七级伤残。孔石诊说,如今,他的右眼完全看不到,医生说二次手术效果不大。对此,他找到用工方赔偿,但事发至今3个月了也没有结果。 内容来自dedecms
对此,用工方负责人刘利勇表示,他们是挂靠在重庆一家劳务公司的。他们前期已经支付了孔石诊3万元治疗费,孔石诊出院后出示了一份伤残等级鉴定,但保险公司不认。他需要二次治疗,并按保险公司说的程序做鉴定,否则没办法赔偿。
本文来自织梦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表示,如果用工方挂靠的劳务公司经过工商注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孔石诊受用工方聘用到该处工作,双方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他受了工伤,如果用工方缴纳了社保,他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由社保机构承担,如果没有社保,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担负。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内容来自dedecms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36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