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森林经营所副所长被判玩忽职守罪

移动版  2012-09-13 09:38  万宁网  字号:

  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在森林管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使其负责管护的天然林处于脱管状态,致使林木被毁,近日,由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海南省万宁市上溪省级森林经营所副所长钟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认定被告人钟某犯玩忽职守罪。 本文来自织梦

  据了解,2009年11月,原万宁市三更罗林业工作站被撤并到万宁市三更罗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万宁市林业局为了避免相关林业职能工作出现真空和缺位,将原三更罗林业工作站的森林防火、林地林木管理等林业行政职能划归海南省万宁市上溪省级森林经营所管理,并与该所签订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该所把辖区内林地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组到人,确保林地不被非法侵占及破坏。 内容来自dedecms

  为了落实责任书上的要求,该所于2011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将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进行分片管理,由钟某负责南平、上溪地段的国有林地及田堆、石盘、南平、上溪村委会的自然林。然而钟某在平时工作中对田堆、石盘、南平、上溪村委会的自然林基本处于不闻不问状态,既没有要求护林员进行管护,也没有将自然林的管护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护林员。由于该片自然林的脱管,2011年11月1日至3日,万宁市三更罗镇田堆村委会田堆村村民陈某(已判刑)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雇请挖土机对三更罗田堆村委会黑面岭北侧的一片天然林进行毁林开垦,导致该片天然林被毁。经林业部门技术鉴定,毁林面积11.9亩,摧毁林木蓄积量为47.9344立方米,幼树1916株。钟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森林管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使其负责管护的天然林处于脱管状态,致使林木被毁,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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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化宝岛”、“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已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 内容来自dedecms

  (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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