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和乐办税服务厅主任陈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C86445的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内部公车,途经国道223线159KM+70M处,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主陈义雄受伤住院。2月27日,记者从万宁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事发后,该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一致通过停止陈某的工作,并于本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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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者至今仍在住院 织梦好,好织梦
27日,记者来到海口解放军187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陈义雄身体显得比较虚弱。谈及车祸,陈义雄依旧心有余悸。
陈义雄称,今年1月16日中午,他从和乐镇买完年货,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突然对面车道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疾驰过来,把他撞翻在马路沟里失去知觉,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我是正常行驶,不知道为何小轿车会突然越道撞我!”陈义雄有气无力地说。 内容来自dedecms
陈义雄女儿陈燕娟告诉记者,事发后,她便去万宁市交警大队,看到该小轿车行车证上写的是万宁市地方税务局,且她也从附近村民口中得知,小轿车车主就是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和乐办税服务厅主任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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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住了40多天院,花去11多万元,小轿车驾驶员只支付了7万元左右。”陈燕娟说,为了给爸爸治病,家里四处借钱,因实在筹不到钱,她给陈某打了好几个电话,但一直都无人接听。无奈之下,她只好向南国都市报求助。 copyright dedecms
陈燕娟告诉记者,此次事故致使她父亲左股骨骨折、左尺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表浅擦伤、脑震荡及左髋臼骨折等,现在说话依旧迷糊不清。 copyright dedecms
事故责任目前还未认定 内容来自dedecms
记者来到万宁市交警大队了解情况。该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骑摩托车的陈义雄相撞的陈某是一名税务人员,其当时驾驶的确实为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的车,该负责人还拿出陈某当初驾驶的小轿车行车证给记者看。
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许队长告诉记者,小轿车驾驶员陈某已在交警部门做了笔录,因摩托车驾驶员陈义雄目前仍在住院,说话还不够清晰,无法对其做笔录,导致目前此案还无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内容来自dedecms
许队长说,因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和陈义雄驾驶的摩托车均参加了保险,考虑到陈义雄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他们已向海南省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给陈义雄申请抢救治疗费。至于家属猜测事故责任认定这么久都没有出来是否另有隐情,许队长表示,他们肯定会秉公办理,请家属放心。
轿车司机称正在筹医疗费 内容来自dedecms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小轿车驾驶员陈某。对于陈燕娟反映不接电话一事,陈某表示,他根本没有接到对方的电话,对方打电话进来他都是接的,一直以来,他和陈义雄家人都是好好沟通的。 copyright dedecms
陈某告诉记者,医疗费他会尽量筹给陈义雄,事发至今,他已筹了7万多元。对于陈义雄已无钱治疗一事,陈某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将伤者的病治好。因他自己也是个上班族,现正在四处向朋友借钱,只要钱一拿到,就会给陈义雄送去。 本文来自织梦
记者谈及1月16日发生的那起车祸,陈某不愿意多说。只是让记者到交警大队看资料,声称“因为工作白天也比较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本文来自织梦
单位已给予陈某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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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中午,万宁市地方税务局陈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局里已对陈某作出了相关的处理和调查。
陈副局长告诉记者,陈某原是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和乐办税服务厅主任,前两天召开的党组会议一致通过停止陈某的工作,并于24日执行;同时,要求陈某一定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的鉴定工作,并处理好伤者在医院的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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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副局长表示,经调查,今年1月16日,陈某在下班时间使用内部公车,并与陈义雄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发后,局里马上召开会议,对车辆管理提出整顿要求,明确规定只能在上班时间或公事出差等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内部公车。按照局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车私用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者个人承担。陈副局长最后称,对陈某给予停职处理,除了公车私用外,也是为了让其积极配合此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现在最重要的是将伤者治好,局里领导会尽快到医院看望摩托车车主陈义雄。 内容来自dedecms
(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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