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民警查获 判拘役一个月

移动版  2017-04-10 11:04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28日,记者从美兰法院获悉,万宁一男子林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该院以被告人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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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30日晚,林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大约三瓶易拉罐啤酒,21时30分许,他独自一人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饭店驶出,沿途经过海甸五中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和平南路,行驶至美兰区海府路和平天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之后,民警将其带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一楼门诊部进行抽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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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林某某血样中检验出酒精,浓度为16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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