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制定禁止干部“走读”暂行规定

移动版  2012-09-24 09:52  万宁网  字号:

  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万宁市委办公室向各镇党委、兴隆区工委和市委各部门、市机关和市直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禁止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要求按照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织梦好,好织梦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禁止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共有九条,自8月31日颁布之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是市委坚决整治庸懒散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重点防止和纠正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返城,甚至天天不按时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热衷于往外跑,精力不集中,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等等。暂行规定从严格执行工作岗位制度、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及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等方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走读”行为的干部,视情况责成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甚至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内容来自dedecms

  (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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