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冯小树,以职务之便,借用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又在公司上市不久后“清仓式”减持,最终受到处罚。证监会24日对外披露了对冯小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并曝光了违法行为的具体细节。证监会认为,冯小树长期担任深交所重要职务,其知法犯法,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最终,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所得2.48亿元,顶格处以2.51亿元的罚款,并决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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