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万宁市太阳河温泉旅游度假区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用地清表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决定对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理范围。项目起点位于G223国道197.3km牛漏中桥处,路由走向自北向南,经国营东和农场、长丰镇、礼纪镇和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终点连接莲兴路(兴隆华侨农场41队收胶站)的用地范围内,总面积512亩(具体准确范围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二、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政府或农场对接搬迁事宜,逾期不搬迁的,视为无主坟予以处理。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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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礼纪镇政府 吉兴导1890752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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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农场 王开虎13976068736 copyright dedecms
万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4日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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