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法院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街78号,于1950年7月成立,当时由县长兼任院长; 1958年12月,万宁、琼东、乐会三县合并为琼海县,设立琼海县人民法院,万宁只设琼海县万宁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959年11月,万宁从琼海县析出,1960年1月恢复万宁县人民法院,同年相继恢复和乐、龙滚、兴隆人民法庭。1966年5月,成立东兴、万城人民法庭。“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法院停止办公。1972年12月,恢复法院。1976年底至1977年初,全县5个国营农场和兴隆农场相继成立农场法庭,承办本场民事案件,审判人员由农场管理,县法院负责业务指导。1999年3月按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将原辖10个法庭进行调整,仅保留和乐、兴隆2个法庭。
万宁市人民法院现管辖土地面积1883.5平方公里,管辖人口56万人。编制77人,实有干警68人。历任院长蒋伯山、马命军、林志和、翁育飞、卓云。现任院长李彪。队伍年龄结构合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多,80年代以来,有复旦大学、中南政法学院、东北大学等全国10所高校13名毕业生充实到队伍中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该院针对近几年来审判工作特别是严打整治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越来越繁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全力保障万宁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审判工作新思路,以此作为切入点,各项审判工作全面展开,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宽,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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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法院
1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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