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误转账5万至他人账户 万宁法院法官千里奔波成功调解

移动版  2017-06-02 13:00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天涯法律网讯(郭媛媛)“那5万块钱到账啦!法官您辛苦了,我替我母亲感谢您!”5月26日,万宁法院立案庭庭长梁其云接过电话,几天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5月19日星期五,临近下午下班时间,一名男子赶到万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说自己在自动柜员机转账转错了,误把5万元转进了别人的账户,而老母亲正在北京的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急需用钱。万宁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场登记立案,周末便赶赴被告所在地贵州省独山县,千里奔波促调解,3日内成功办结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据了解,3月3日,王某在银行自动柜员机转账,将原本要转入尾号4XX98的5万元失误转入了尾号为7XX98的账户中。万宁法院法官通过银行查询到尾号7XX98的卡用户名为陆某兵,同时调取身份证号、住址等相关信息,并电话与其取得联系。据了解,该卡是陆某兵在海南洋浦工作期间,公司为其办理的工资卡,而工资卡还没拿到手,陆某兵已经离开公司回老家贵州了,他本人也不知道卡在哪儿。电话里,法官先对其莫名其妙当了被告的心情表示理解,再通过耐心释法,让被告充分意识到这笔飞来横财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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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意配合把钱还他,可是卡不在我手上啊!我过几天要出外打工,车票都买好了去不了海南。”一边是很快又要离开居住地的陆某兵,一边是等着钱为母亲看病的原告。万宁法院院长吴雄听完情况汇报后,当即指示:“周末就去!”于是,火速备齐材料,万宁法院立案庭庭长梁其云和书记员小许搭乘周末的航班赶赴贵阳,又辗转到独山县,下车已是晚上11时15分。第二天,5月22日上午9时,原告王某和被告陆某兵如约而至,经万宁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场签收,再由万宁法院将误转的5万元钱直接扣划到王某账户中,该案高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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