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丽焕 通讯员 文宇
本报讯 近日,两名“摩的”司机在万宁火车站广场因抢客引发争执,男性一方气不过,一时冲动殴打了女性一方。经万宁铁警现场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打人者最终赔偿伤者1.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5月28日,万宁车站派出所接到唐某(女)报警,称其在火车站广场被拉客的司机张某(男)殴打。经询问,民警了解到唐某与张某均是到万宁火车站拉客的“摩的”司机,案件的起因是由于唐某与张某在抢客过程中发生了争执,张某欲拉一个客人被唐某接走了,张某气不过,就与唐某争吵。两人争吵过后,唐某到旁边的石桩坐下,正在气头上的张某径直走向唐某,不由分说,对唐某就是拳打脚踢。随后,张某逃离现场。由于当时唐某戴着安全帽,并未造成严重伤害,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接报后,万宁车站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及现场调查,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进行传唤询问。张某称自己是一时冲动,知道打人是错误的,事后后悔不已。鉴于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昨日,双方在派出所内对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最终张某以赔偿唐某1.5万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为代价结束了这场纠纷。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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